2010年8月17日 星期二

財政部:占用者要付租金

資料來源:中時電子報 (2010-07-30)

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


.工商時報【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】

財政部長李述德29日表示,國有土地遭到侵占情況,並不如審計部所說的那麼嚴重,根據財政部的統計,至今年6月底共計18萬筆。財政部將已要求這些佔用者,必須向國有財產局租用,以免影響國家整體權益;至於北市國有地暫時沒有釋出打算,估計9月才會檢討。

李述德表示,國有土地的確遭到占用,但審計部引用的是舊資料,其實這個問題財政部相當重視,已積極地改善中,但他坦承,不可能把遭到占用的數字降到零。

李述德無奈地表示,財政部持有的國有土地遍布全台,管理相當不易,依據國有財產局最新統計資料,國有財產出租約15萬筆,遭占用18萬筆,占用數約為總體國有財產總筆數的10%。

李述德表示,整體國土政府擁有60%,但僅少數比例由財政部管理,因此遭到占用後,就算去向侵占人表達政府態度,但不久之後又繼續被占用,為此財政部要求占用人必須向國有財產局租用,在逐筆處理之下,遭到占用的情況的確正在改善當中。

財政部同時也與地方政府合作,希望交給地方政府進行管理,變成停車場或者小公園,以免國有土地隨便遭人占用,影響國家整體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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